2007年6月28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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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拿人伍万元好处费
贪小便宜蚀了大本
孟鹏 璐珐 鹿检

  本报讯  近日,省邮电器材公司温州分公司副经理施某一审被鹿城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
  出事前,施某负责公司手机业务管理和日常行政管理。单位出纳姜某时常来讨好他,两人关系不错。
  姜某的男朋友也在分公司里上班,负责厦新手机的销售。为了让自己的男朋友业绩更上一层楼,姜某以虚构的“青山控股集团公司”等名义向分公司购买厦新手机。施某从中给予了极大的关照,没拿到货款就先给货,造成公司货款不到账,损失好几百万。为了感谢施某的帮忙,姜某先后送给施某财物折合人民币57639元,施某予以收受。
  案发后,施某自己去自首,积极退还全部赃款,并赔偿了公司的经济损失106万元。据他老同事说,这笔钱是施某卖了房子凑起来的。